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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范文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10-25 13:03:16    


第一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

(一)中心组由党委书记、副书记、党委委员、各支部书记、各工作组组长组成。党委书记任组长,宣传活动组组长任学习秘书。

(二)学习内容为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学习天津市和西藏自治区、昌都市重要会议精神,学习西藏人文、宗教文化、民俗和历史传统知识等。

(三)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。中心组成员要事先安排好工作,按时参加学习,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。

(四)中心组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党委主要领导要带头讲党课。

(五)中心组成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以理论学习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开展。每人每年至少完成5篇学习心得和1篇调研报告。

第二条 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

(一)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由宣传活动组负责。按中央和昌都市布置的学习内容及临时党委实际情况,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。

(二)学习内容除与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相同外,还要学习藏语、藏歌、藏舞等有关知识。

(三)每季度集中组织至少1-2次理论学习,每周组织藏语、藏歌、藏舞等学习,一般不得请假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,要及时补课。

(四)学习采取专人领学、集中讨论、讲党课、轮流点评、心得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。每位党员干部都要按照要求记笔记、写心得体会。

(五)宣传活动组要做好考勤登记,学习考勤作为援藏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。